问题 | 劳动仲裁不服怎么起诉对方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不服怎么起诉对方 劳动仲裁不服起诉对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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