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时工资怎么算的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时工资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时工资的按工伤事故发生前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鉴定后辞职了怎么领赔偿金 工伤鉴定后辞职了领赔偿金可以由员工的原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后再交给员工;如果单位不申请的,则员工可以自行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并依法领取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伤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鉴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之内做都合适。法律规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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