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怎么办 |
释义 |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2.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诉讼的主体需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起; 2.诉讼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诉讼方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诉讼方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6.原告应呈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三、离婚起诉流程费用怎么算 离婚起诉流程费用的计算方式: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还应当依据财产标的进行收取。且诉讼费的承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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