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合不合法 |
释义 | 单位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已经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由于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不能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的待遇。具体理由如下:第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便可以终止了,这意味着该劳动者此时丧失劳动的权利能力。第二,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复函的规定,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聘用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而非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由此看来,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聘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 第三,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第2条规定:“T人退休后,一般不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他单位如果确实需要聘用有技术和业务专长的退休_1:人作技术和业务指导的,必须南原发退休费用的单位、聘用单位和退休工人三方签订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后,方能聘用。”南此看来,三方所签订的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离退休人员与其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主要处理依据是他们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而非《劳动法》: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单位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合法吗相关内容,单位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双方当事人是一种劳务关系,不满足劳动者身份,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