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笔迹由谁举证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笔迹由谁举证 自书遗嘱笔迹由继承遗产的主体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举证了自书遗嘱,并不能当然的认为该自书遗嘱即符合证据的三项基本特征。即,举证自书遗嘱的一方应当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涉案自书遗嘱存在异议的,也可以提出反证。 据此,对自书遗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举证自书遗嘱的当事人而非对方当事人。实际上在自书遗嘱真实性的争议中,如果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其关键是寻找到被继承人的签字样本。而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在很多情况下,举证自书遗嘱的当事人可能通过笔迹鉴定的形式认定自书遗嘱的真实性。 自书遗嘱,法院可以根据异议人的主张进行笔迹鉴定。 二、立自书遗嘱格式 立自书遗嘱格式是遗嘱人需要自己亲笔书写整个自书遗嘱的内容,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三、自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现场吗 自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现场,在法律上是没有相关规定的,自书遗嘱为立遗嘱人本人书写,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即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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