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房子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继承父母房子的法律规定 继承父母房子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法律上的继承关系顺位是第一顺位是父母,配偶,子女,关系顺位的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和外祖父母和祖父母。在关系顺位中,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房产继承直接过户吗 房产继承一般不能直接过户,需要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公证中需要提交下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者他凭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提交,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如果没有过户的,不得对该房产进行处分。 ![]() 三、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交什么费用 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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