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
释义 | 一、离婚时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离婚时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如下: 1.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 3.在离婚之时行使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考虑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6.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法律网提醒,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 三、离婚协议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离婚协议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原则上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离婚协议补偿款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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