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不可以离婚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不可以离婚 以下情况不可以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判决不准予离婚,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 根据202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 去民政局离婚的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应当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书。 2.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三、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6.财产清单复印件。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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