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文件 |
释义 | 股份合作制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主体必须是2个(含2个)以上; 2、注册资金要求:最低要求3万元,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3、最大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80%,法人股股东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含)。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综上所述,股份制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的企业法人组织,因此在设立提交文件时不仅需要申请表,资产评估表,还需要一系列的股东的资格证明等,这些都是在设立时必须备的基础资料。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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