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带什么东西 |
释义 | 一、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带什么东西 去法院离婚需要以下手续带以下东西: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感情破裂的证据。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二、起诉离婚开庭必须本人到场吗 起诉离婚开庭必须本人到场。法律网提醒您,因为离婚诉讼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所以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庭参加庭审。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无民事能力人的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从起诉离婚到判离需要多久 从起诉离婚到判离需要三至六个月,起诉离婚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能判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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