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书内容能写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诉求吗 |
释义 | 一、离婚起诉书内容能写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诉求吗 离婚起诉书内容能写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诉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离婚起诉开庭多久判决 离婚起诉开庭多久判决取决于适用的程序以及案件的复杂性等因素,总的来说,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法律网提醒,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三、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