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待遇补偿怎么算 |
释义 | 一、工伤待遇补偿怎么算 工伤待遇补偿的计算如下: 1.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或者劳动者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停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中止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补偿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下列补助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法律网提醒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三、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申领工作保险待遇步骤如下: 1.职工在受到工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医疗证据等;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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