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分割离婚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一、涉外婚姻分割离婚财产怎么分 涉外婚姻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涉外婚姻的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涉外婚姻有如下特征: 1.在婚姻主体上,一方必须为中国公民,包括具有中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国的人,以及原为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但现已丧失或放丧了外国国籍,加入了中国国籍的人;另一方必须为外国人,包括外国血统的外国人,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定居在中国的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 2.必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婚姻的。无论是当事人要求结婚、离婚,还是恢复结婚,都是由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办理。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一律适用中国婚姻法律中有关结婚条件的规定。 ![]() 三、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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