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继承房产怎么收费 |
释义 | 一、公证继承房产怎么收费 公证继承房产的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波动范围内确定本区域的详细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财产继承、捐赠、遗赠需要公证的,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按财产价值的1.2%收取公证费;超过50万元但500万元以下的,按财产价值的0.8%收取公证费;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照财产价值的0.5%收取公证费;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财产价值的为0.1%收取公证费。 二、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三、房产继承公证顺序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公证顺序: 1.到公证处,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员会告知需要的证明材料以及照片。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携带材料办理。 2.承办公证员在对《公证申请表》和材料审核后,会给出具《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3.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引用法条: [1]《公证申请表》 [2]《受理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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