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时效期怎么算的 |
释义 | 一、起诉时效期怎么算的 起诉时效期的计算如下: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要依法审理判决。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超过履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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