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所应具备的条件 |
释义 | 一、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所应具备的条件 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所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手续 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手续如下: 1.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即可成立。但我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二款的“但书”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所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设立公司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公司即告成立。 三、劳务派遣中发生了工伤由谁担责 劳务派遣中发生了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担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法律网提醒,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引用法条: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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