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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人资格丧失的情形
释义
    一、继承人资格丧失的情形
    继承人资格丧失的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其中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并且还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
    二、继承人的主体类型
    继承人的主体类型: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三、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税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人继承房产一般不需要缴纳税费。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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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8: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