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一、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法律网提醒您,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公司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的流程: 1.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并经认可; 5.根据上述分配方案进行债务的清偿; 6.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登记。 ![]() 三、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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