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基金支出 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由基金支出: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要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的标准分别为:22、18、13、10、7、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达到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书;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6.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其他需要的材料。  三、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的强制执行是,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时,劳动者应当申请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由劳动者个人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由单位签字盖章,然后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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