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参与民事诉讼,行政机关的职权 |
释义 | 一、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参与民事诉讼 行政机关可以参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这里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在特殊情形下,行政主体一般与民事主体是重合的。例如政府机关需要进行内部装修,那么这个及关于装修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是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出现的。如果这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导致合同目的出现瑕疵、不能实现,需要诉讼作为救济途径时,行政机关即一般民事主体,参与民事诉讼。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在执行方面,中央行政机关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地方行政机关除执行上述法律和决定外,还要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本级代议机关的决议。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机关管理全国的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以管理内政事务为主,不管理外交事务,军事方面的管理事务也很少。行政机关在执行和管理的过程中,有权作出行政决策,发布行政命令和行政决定,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除瑞士等少数国家的行政机关实行合议制外,一般国家行政机关都实行首长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都实行首长负责制。 ![]() 三、行政机关资格取得的条件 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行政机关要获得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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