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催告期限 |
释义 | 一、合同解除催告期限 关于解除合同催告合理期限,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外,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无法律规定又无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债权人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确定合理期限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原则。若对确定的合理期限发生疑问时,应权衡履行行为的难度、复杂性及客观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的度。若确定的合理期限不合理,则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二、民法典的准合同是什么意思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式均一样,只是有时定为草本或正式本之别。但从法律上说,有根本的区别。准合同可以在先决条件丧失时自动失败,而无需承担任何损失责任;而合同则必须执行,否则叫违约。 三、五证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是三个月,其他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催告的合理期限。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解除催告期限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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