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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释义
    一、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不必像房屋预售合同的内容那样详细,购房意向书只是预约合同,只要具备合同基本条款即可,建议意向书有以下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认购面积、认购价格、认购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开发商同客户签订的所谓购房意向书完全具备售房合同的条件,即应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其性质不再是购房意向书。
    
    二、什么是购房意向书
    按目前新建房屋的交易习惯,购房者看中某套房屋后,开发商与购房者都会签订《购房意向书》(有些称为认购书),以说明双方对购售房屋已达成初步意向。《购房意向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但一般并不涉及房屋的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及其它房屋的具体情况等。实践中,《购房意向书》除了上述内容外,一般还有定金内容。
    三、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
    开发商与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意向书时应当格外慎重,购房意向书签订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签订购房意向书合法有效?本人认为开发商应在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由开发商对拟购房者进行充分告知后,双方经自愿签订购房意向书。
    从法律角度讲,意向书具有双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的预约性,意向书的内容并不涉及买卖关系双方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该意向书属于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取得的也只是签订正式合同的优先权,最后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本约)为准,即使违约,承担的也只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第二重属性,在意向书的内容已具备本合同的构成要件时,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违约,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购房意向书的基本内容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购房意向书上的内容,一般都是相关的基本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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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