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可否用房产做担保解除保全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可否用房产做担保解除保全 民法典对可否用房产做担保解除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被申请人可以用房屋做担保解除财产保全,但需要经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二、房产抵押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三、诉讼中保全房产提供担保的流程 (一)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有: 1、案情资料: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该案件诉状副本、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2、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近期财务报表。 (二)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三)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四)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中可否用房产做担保解除保全的相关知识,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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