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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失信法人
释义
    一、什么是失信法人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法人失信后果
    (一)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二)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三)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四)不得出国出境;
    (五)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六)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三、公司失信对法人影响
    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失信法人的相关知识,失信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名单进行的信用惩戒。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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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