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
释义 | 一、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 二、认定污染环境罪的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是结果犯,所以认定污染环境罪,重在认定“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4、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5、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6、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7、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8、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9、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10、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11、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12、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3、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14、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二)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三)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三、涉嫌污染环境罪怎么处理 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是什么的介绍,相信大家在法律上关于污染环境罪有了一定的了解,污染环境会破坏生态环境,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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