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拘留处罚通知书要多久到家里
释义
    一、拘留处罚通知书要多久到家里
    刑事拘留,一般24小时送达通知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二、拘留可分为那几种
    我国拘留分为三大种类,即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
    (一)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三、拘留可以探视吗
    刑事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在侦查阶段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法律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拘留处罚通知书要多久到家里”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7]《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
    [8]《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