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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什么资料
    实践中,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般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一)买家: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二)卖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
    注意:
    (一)房屋被出租,卖方家要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受托的人除了准备上述的证件外,还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资料。
    并且,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交接虽然不必要准备那么多证件,但要确定电表具体情况以及办理煤气、电视过户,还要将水表账单、电话宽带费用、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用等进行结算。
    
    二、买卖合同用书面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因此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特殊情况下,买卖合同需要是书面形式,比如,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找人代签有效吗
    在持有卖方有效授权委托书情况下签字有效。需要有卖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然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上述卖方证明证件,代替卖方签合同办理购房手续,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什么资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之前一定要对房屋的产权信息以及房屋质量做严格的检查,避免交易完成后发现问题就追悔莫及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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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