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
释义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
    (一)公司已合法地取得了法人资格。
    (二)公司的股东滥用了公司人格。
    (三)公司人格的滥用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法人人格的个案否定。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
    (一)前提条件:公司已合法i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合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对法人人格予以否认。
    (二)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在股东不当使用控制权,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规避法律和逃避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
    (三)危害后果: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
    (四)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然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则不得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此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也叫代位诉讼、代表诉讼)。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包含了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制度仅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对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适用有区别、具备公司支配力和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请等几项特征。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公司法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4: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