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拆除违建赔偿材料费吗 |
释义 | 一、国家拆除违建赔偿材料费吗 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首先应该由规划部门认定是违章建筑,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在60天之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在6个月以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规划部门就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政府可以责令相关部门,一般是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在强拆之前,由相关部门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向当事人作动员工作,谈话并制作笔录;并向当事人发出强拆通知并进行公告,如果在这个程序中自己拆了,也就不存在强制拆除程序。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动拆除的,可以强拆。但是不能在节假日、晚上等非工作时间内强拆。 三、违建拆除程序时间顺序 违建拆除程序时间顺序: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国家拆除违建赔偿材料费吗的相关知识,以及“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和“违建拆除程序时间顺序”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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