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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拆怎么赔偿标准
释义
    一、伤拆怎么赔偿标准
    (一)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价值应当以实际面积为标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明确规定房屋价值的确定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还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所记载的面积为准,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未规定房屋面积的确定必须以产权证书为准。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也从侧面肯定了特殊情况下,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屋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征收人征收房屋时,不考虑特殊情况,仅出于减少补偿之目的,机械的认定房屋面积并给予补偿,不仅没有达到保障居住条件之目的,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这种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
    另外,房屋的价值应当以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标准确定。
    (二)应当赔偿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面对房屋被强拆,被征收人无法冷静的保存证据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应当赔偿本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此类案件属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违法拆除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因此,确定赔偿范围既要依据《国家赔偿法》也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等等。上述费用都属于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应当赔偿。
      
    二、强拆的法院管辖
    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
    依照200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除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外,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对理解适用《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解读,认为对于有些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如果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指定到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能够保证公正审判,也不必一律自己审理。
    因此,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强拆诉讼流程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大致流程
    (一)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二)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三)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四)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五)作出判决。
    (六)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七)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八)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九)申诉程序。
    谁来举证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即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交其作出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否则人民法院会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由行政机关证明,原告应当证明: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伤拆怎么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当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强制拆迁行为属于违法时拆迁人可以选择将提起诉讼要求行政强制拆迁部门给予相应的赔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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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