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方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一、患方权利有哪些 (一)生命权 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 (二)身体权 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宫、组织拥有支配权,医务人员不经患者同意、家属签字不能随意进行处理,否则将触犯法律。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患者不仅拥有生理健康权,还享有心理的康权;患者到医院就诊的目的就是请求医生为其解除身心疾病的痛苦,而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身心是每一医务工作者的责任。 (四)平等的基本医疗权 公民在患有疾病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医疗卫生事业。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第45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也即患者医疗权的法律基础。 (五)知情权 患者对自己的病况有知情权,有权利从医生处获知有关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病情的发展、医生为患者制订的治疗计划以及预后情形,包括治疗中的常见问题及其他可行的治疗方法。 ![]() 二、医疗纠纷患方因素有哪些 (一)作为病人及其家属缺乏对患疾病的认识和知识,对正常医疗的不良后果不了解,一旦发生不理想或不尽人意的情况,则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二)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增加,自费病人增多。因此,病人在自掏钱,付出医疗费用的同时,希望能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及理想的治疗效果,如果事与愿违,病人内心则难以平衡和接受。 (三)由于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因此,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发生病人认为是损害到个人权益的情况时,则产生投诉愿望和行为。 三、什么情况属于医闹 (一)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 (二)扰乱医疗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患方权利有哪些的内容,患方权利包括很多方面的,如果患者的权利遭受了损害,我们是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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