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公司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破产的手续: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一)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二)《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四)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公司破产申请流程怎么走 (一)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破产需要哪些材料相关内容,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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