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员工私自收钱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超市员工私自收钱怎么赔偿 私自收钱是职务侵占行为,数额达到10000元以上构成犯罪,建议先协商,再考虑诉讼或报警。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二、职务侵占行为有哪些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 2、公司股东擅自占有出资企业的财产。 3、非法占有其他股东的股权。 4、将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据为己有。 5、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之后占为己有或携款逃匿。 6、采取不正当交易手段攫取应归属本公司的利益为个人控股的其他企业所有。 7、将合法持有的本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处分或使用,即变持有为所有。 8、将政府退还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等款项非法占为己有。 9、利用职务便利不付款即占有本公司产品。 10、虚构不存在的项目或业务占有公司资金。 11、擅自将应归公司所有的代理费、服务费分配给部分高管。 12、对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的货款、收入等不入账、据为己有或者擅自用于个人用途。 13、擅自支取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且不予归还。 14、擅自在公司报销个人费用。 15、制作假工资表或者劳务费用套取公司资金。 16、购买货物或者服务时虚报高价并将差价据为己有。 17、擅自指使本公司员工为个人事务或其自有公司工作,而由本公司承担费用、 18、将银行应收取的贴现利息以“优惠利率”的形式转给贴现企业,再以“银行业务费用”等名义从贴现企业处迂回取回占为己有。 三、职务侵占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超市员工私自收钱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超市员工私自收钱属于职务侵占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按照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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