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鉴定材料 |
释义 | 一、政审鉴定材料 1、历史有何问题、结论如何:(该同志及其家人历史清白,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现实表现:(该同志有爱心、善良,生活作风严谨,做事踏实认真,积极上进,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坚韧不拔的品质。) 二、政审考核程序 1、组织准备。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考察。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审核。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三、政审标准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政审鉴定材料的相关知识,政审鉴定材料主要是看个人之前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其如今表现是否符合积极向上的形象需求,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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