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偿金算公积金吗 |
释义 | 一、补偿金算公积金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这个是包括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不能够扣除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实发工资作为基数计算。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三、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一篇关于“补偿金算公积金吗”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补偿金是否算公积金,经过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是需要包含的,因为经济补偿金是以应发工资为基础的,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六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一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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