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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诈骗公司亏损如何处罚
释义
    一、一个诈骗公司亏损如何处罚
    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损失重大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定。例如,一个注册资金5万元的公司损失1万元就不是个小数,而5000万的公司损失10万元也可以说无足轻重。
    在《安全生产法》有规定“较大损失”“重大损失”的标准,可以作为参考。对于认定与介定员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不属于立法的空白点,对于产生劳资纠纷后如何做定认定上的客观性、有据性是一大困难,往往为此产生争议。
    
    二、诈骗罪数额如何认定
    (一)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十)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十)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逮捕后多久判刑
    快的大概2-3个月左右,慢的一年都有可能。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一个诈骗公司亏损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在刑事案件中的话对于主犯和从犯虽然犯罪程度不同,判刑方式也不同,但是一样是要受到制裁的。所以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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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0: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