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可以否直接诉讼 |
释义 |
一、不服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可以否直接诉讼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二、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通知书的内容有什么 通知书一般包括基本情况、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复核结果以及补偿情况、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及告知事项四部分。 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被列入征地范围的土地及房屋情况、当事人补偿登记或签约选房情况、补偿依据等。 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复核结果及补偿情况。如被征收房屋的四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房屋评估补偿等。 房屋拆迁安置方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时包括: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拟安置的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及价款、各款项的结算办法等。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包括: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作价补助金等。 告知事项。包括在规定的日期内选择安置方式的权利、逾期未选的法律后果等等。 一般来说,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不服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可以否直接诉讼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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