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收合并需要通过债权人吗 |
释义 | 一、吸收合并需要通过债权人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公司的合并是需要通知债权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二、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许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 三、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公司的合并是需要通知债权人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吸收合并需要通过债权人吗,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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