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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开证明需要什么
释义
    一、医院开证明需要什么
    一般是带上出院小结,找住院的主管医生写证明,之后再到办公室盖章。其他的需要看你是什么疾病,有需要的资料可以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的,因为你住院,资料在病例里。
    
    二、医生和劳动者开具假的证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医生若开具假诊断证明,不仅违背了医德,还触犯法律,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使用假的病假条,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欺诈行为,可视为违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一经发现,用人单位可依据单位劳动制度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扣除工资奖金、开除。
    如果利用假的病假条“吃空饷”,甚至直接购买假医院公章、空白诊断证明,自行制造病假条,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三、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相关要求规定是什么
    1、医学诊断证明书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它处理意见。
    2、门诊患者凭门诊病历和必要化验单及检查数据,持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由医务科审核盖章:往院患者凭出院小结和出院结账发票,持出院证明由医务科审核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医院开证明需要什么的相关内容。只要是病人真实需要的,符合条件就可以找主治医生开证明,但是千万不能处于别的目的开虚假的证明,不要看这么不起眼的一件事,这可能需要负上法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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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