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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侵犯个人隐私权
释义   一、什么是侵犯个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二、什么是个人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我国《宪法》没有隐私权或私生活权利这一概念,涉及隐私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项:
    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的一种。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毁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诸如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社会关系、信仰、心理特征等。
    3、个人通讯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内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一般来说,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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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8: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