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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公司债权表填写方式
释义
    一、破产公司债权表填写方式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XXX,担任xx职务。
    申请债权金额:人民币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或违约金xx元)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XX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其已构成严重违约。
    截至目前,被申请人欠付货款等共计xx元。本债权没有财产担保,不属于连带债权。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相关规定申报债权。
    申报人: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二、债权申报的材料
    1、债权申报书
    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
    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如进账单、抵偿协议等;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 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三、债权申报的期限和范围
    1、申报期限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申报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无规定。按照法理,应为可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履行保证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在所为之清偿范围内申报债权。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在连带债务人之一破产时,享有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权利。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公司债权表填写方式的内容,在填写破产公司债权表时需要如实进行填写,需要写明债权产生的原因,如果时合同债权需要写明合同的名称、编号,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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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