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章建筑举报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违章建筑举报哪个部门 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 二、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1、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64条规定: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建设的话,将会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该违章建筑停止建设。 2、如果还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该违章建筑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将会限制时间改正违章建筑,并且会处建设工程造价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如果没有办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那么将会限制时间把违章建筑拆除,如果不能拆除的话,将会没收实物或者是违法收入,并且处建设工程造价的10%以下的罚款。 4、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一定要强制拆除的,政府会根据不同的违法程度和历史原因,然后会采取诸如严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等多种处理方式。 三、对于违法建筑该怎么处罚 (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 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 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罚款。 (3)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因为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规划手续情况,这种情况下不宜按照违章建筑处理,特别是在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中这类矛盾尤为凸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和原则,应当组织规划、土 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将一些历史原因 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违章建筑举报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