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属于 |
释义 | 一、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属于什么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属于行政性交费,属于规费种类。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如何计算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 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三、什么是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的作业,如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等。 危险作业的判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身、财产安全)。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对象未投入运行时,仅作为静态对象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这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危险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产生高危险性。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来开展活动,才能控制活动中的危险,降低破坏的可能性。 相反,如果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风险将大大增加。这也决定了法律对此类活动的程序有严格的规定,或者对此类活动有特殊的要求和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属于的全部内容。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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