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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举报建筑公司质量不合格
释义 一、怎么举报建筑公司质量不合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知情人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二、工程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法院予以支持。
    3、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4、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予以支持。
     三、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综上可知,对于我国的建筑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我们可以要求施工人员在合理期限进行维修或者是返工,达到质量标准。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怎么举报建筑公司质量不合格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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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