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被驳回上诉怎么写 |
释义 | 一、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被驳回上诉怎么写 上诉人(原审被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裁定撤销**人民法院通知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诉上诉人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于2013年2月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 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并于2012年2月28日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于2013年3月28日作出通知,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上诉人对该通知不服,提出上诉,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一、**法院以通知方式不予审查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上诉人对此有权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据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都应当审查,而不存在不予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法定事由。所以,**法院认为上诉人没有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就不予审查,是违法的。此外,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都应当通过裁定的方式而不能用通知,**法院对于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以通知方式来驳回是不规范的。**法院即使认为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应当用裁定的方式驳回,而不应当用通知方式驳回,此举有变相剥夺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嫌疑。上诉人不应当因为这种不规范地运用司法文书的行为而失去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权利。 二、**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首先,**法院对于本案的定性存在重大失误,本案应为买卖合同纠纷而非承揽合同纠纷。对于买卖合同,出卖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收取货款;买受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支付货款。对于承揽合同,承揽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收取报酬;定作人的基本权利义务是接受工作成果,给付报酬。在本案所涉及的合同中,被上诉人的义务是负责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只是辅助性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买卖合同的达成及合同目的的实现。(实践中卖方为了更好地达成交易,在卖出货物后负责安装、调试的例子很多)。上诉人的义务是支付被上诉人人所提供污水处理设备的货款,从合同第六条“结算方式和期限”中明显能看出,上诉人支付的对价在合同中的措辞为“货款”而非“报酬”(《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对承揽合同内容的规定为“报酬”),除预付款的支付是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外,上诉人后期支付货款都是以被上诉人供货进度和对货物的表观验收为依据,上诉人基于合同支付的对价显然并非是因为被上诉人付出了安装施工、调试工作而给予的报酬。合同中有不少篇幅设计到设备安装施工、调试是因为要突出被上诉人承担的这些义务,以体现出该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事实上,被上诉人提供的材料是从其他地方购得,并不是自己生产,也即被上诉人并未完成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工作,被上诉人只是将设备转卖给了上诉人,这与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是相背的。故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而非定作合同纠纷。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由此可知对于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点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具体来说,被告(上诉人)住所地**法院和约定交货地点**法院对本案双方纠纷有管辖权,而**法院既不是被告(上诉人)住所地法院也不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点所在地法院,故对本案并无管辖权。而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此,新民诉下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审查自身对于所立案或受理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虽然本案中上诉人没有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限,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律赋予受案法院审查是否有管辖权的职责,而我们曾以提醒的方式告知**法院并无对本案的管辖权,**法院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并主动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最后,即使按照合议庭对本案所涉合同性质的确定,认为本案原被告双方(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之间的合同是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对于承揽合同纠纷,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可以管辖,具体到本案,**法院和南京是**法院有管辖权,而**法院并非本案原被告(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约定的履行地法院也并非被告(上诉人)住所地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以一种极不规范的法律文书不予审查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不符合民事法相关规定的,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中级人民法 上诉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劳动仲裁) 申请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xxxxxxxxxxx。 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系该司总经理 住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系该司总经理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大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申请人起诉的依据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是申请人住所地大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敬请贵院依法移送。 通过上面对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异议书的相关问题的介绍,大家应该已经了解了国家对于这种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件时会着重处理的,所以遇到劳动争议问题我们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进行解决。我们应该了解到对于这类案件那些是法院的管辖范围,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被驳回上诉怎么写的全部内容。不管是什么上诉状,我们在进行撰写的时候,都要注意,首先我们一定要将自己的事实和理由阐述清楚。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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