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延期补充协议如何签订 |
释义 | 一、装修延期补充协议如何签订 1、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不能涉及主合同约定的主要标的物,不能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修改。如果要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事由。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正常的变更或建筑面积等的变化,就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签证来进行。再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中如果发包方想把与之有关的小工程再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方愿意承接,双方可以就增加的工程内容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对主合同的多数条款不予变更。补充过多的新约定或者对主合同修改过多,则该补充协议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非常广泛,可以是补充付款方式,也可以是补充验收程序,还可以是补充设计变更内容。在建设工程施工和设计合同中,使用补充协议的机会比较多,主要是因为在施工中或设计开始后,发包方又会有很多新问题需要承包方帮助完成,工程经常会出现变化,这时只要双方认可变更事项,履行法律变更手续即可。 3、补充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当事人自由商定,但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可以利用补充协议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规避法律程序性规定和实质性规定。例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招标人中标后再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把正式中标合同交给政府部门备案,双方私下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擅自改变合同标的或标价,双方按补充协议执行。在中标前,投标人与招标人事先约定好,按程序中标后,投标人给招标人降低一定价格,此条件为中标条件,这样形成的中标和补充协议违背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协议。也有的合同当事人利用补充协议损害国际利益或第三方利益,这样的补充协议也当属无效。例如,合同中将较小的部分工程发包给承包方,结果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签订较大工程的合同,这属于规避法律关于建设工程招标的规定。较大的工程不能采用补充协议的方式签订合同,应当按招标投标程序办理,一般来说,补充协议的内容都属于主合同遗漏的内容或依附于主合同的小项目。 二、补充合同的效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补充合同对主合同补充太多的新约定,则该补充合同就难以称之为补充合同了。 补充合同对主合同修改得太多,超过了适当的量,或补充合同对主合同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较大的补充修改。 比如对价格条款,技术标准,履约期限等约定进行了不利于其中一方的修改,这也不能称之为补充合同。 这些补充和修改已经符合合同变更的要求,应该称之为合同变更。 三、发生工期延误如何处理 当发生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时,应按以下做法予以确认。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当然,工程师确认的工期顺延期限应当是事件造成的合理延误,由工程师根据发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工期定额、合同文件等的规定予以确认。经工程师确认顺延的工期应该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签订装修延期补充协议是需要对工程的工期、价格预算等方面的问题要在合同中写清楚的,然后才能签字盖章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装修延期补充协议如何签订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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