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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装修条款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一、装修条款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您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另外,保修期要包含一个取暖季。
    第五,一些未在图纸上出现的工程,如线路改造,灯具、洁具的拆安也会在预算书上体现。并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在预算书的后,会有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项目,这些项目其实都属于不合理收费。“机械磨损”是装修中必然发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饰公司应该做到的,这两项费用其实都已经摊入了每项工程中,不应该再向消费者索取。
    第六,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要验明合同当事人身份,要写清居室装饰施工内容和承包方式;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不可含糊;关于定金及违约责任问题,在此须说明,按照《经济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回定金。”
    第七,关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合同要注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施工中可凭合同及工程款收据向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投诉,若当事人不通过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等。
    
    二、物业装修许可证必须办吗
    房屋装修前许可证必须办理。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三、装修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2、物业管理部门
    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手续:装修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公司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及押金,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等,具体的可以跟物业管理沟通交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装修条款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装修条款首先要注意标明具体要求和完工时期,其次标注好所用材料的品牌和型号,约定好工程的图纸和保修项目,同时在合同中要写清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条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八条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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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