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方式
释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基于民事行为的取得与非基于民事行为的取得。在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方面,分为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
    1.创设取得指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权,包括家庭承包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一旦签订承包合同并生效,承包方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而移转取得则是在土地承包权流转中,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他人手中取得。另外,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要求进行变更登记,未经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法律对承包权继承的规定
    另一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是继承。
    1.尽管《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承包经营权的遗产范围,民法学界对此有不同看法。
    2.《农村土地承包法》限定地认可了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可能性,具体为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3.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同样规定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这一部分的法律规定是不能进行修改的,需要准确遵循。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0: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