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和工伤是否可相互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是否可相互赔偿 交通事故和工伤不可以相互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享有,但如果涉及到的医疗费一般不得重复赔偿。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往往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会认定为工伤,通过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赔偿,工伤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证据材料如下: 1.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受伤害职工就医医院出具的病历。 ![]() 三、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间是事故发生三十日内。法律网提醒您,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2]《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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