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呢 |
释义 |
一、遗嘱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呢 1、遗嘱分五种,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 2、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二、遗嘱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1、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是指: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比如,遗嘱内容是将某房屋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所有权归属于其儿子。但实际上,到立遗嘱人去世,房屋的贷款还没还完呢,房屋是不完全所有权。这份遗嘱,可能全部无效,可能部分效,等等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都不在遗嘱处分的范围。 三、遗嘱效力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遗嘱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呢的相关内容。有效的遗嘱成为被继承人处分自己的遗产的有效方式,遗嘱与法定的继承方式具有同等效力为促进保障公民财产权益做出重要贡献,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你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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